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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攀枝花市审判机关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四川省攀枝花政府的工作部门,始建于1966年6月,原名渡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87年更为现名,现位于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道东段750号。

      法院简介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66年6月,原名渡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87年更为现名,现位于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道东段750号。辖区内共有东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仁和区人民法院、盐边县人民法院、米易县人民法院共5个基层人民法院,共有派出人民法庭17个。

      机构设置

      院机关内设行政职能部门24个: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综合处)、审判管理办公室、告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案件综合协调处、案件执行处)、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党委、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处、技术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有人员102人,其中法官59人,本科以上学历94人,占92.16%。

      机构领导

      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蒋军副院长:陈刚、阙甜甜法院建设

      多年来,攀枝花中院以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以“明责厉行、创新攻坚”为基调,以争创“两个一流”为平台,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强化依法履职意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方面:有力惩处刑事犯罪,维护“平安攀枝花”, 重视人权保障,用好宽严相济,消除社会对抗,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倾力调判民商纠纷,营造“和谐攀枝花”, 倡行“和谐司法”,坚持自愿合法原则。推进整体联动,加强“诉非衔接”,精心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全力妥处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攀枝花”, 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强力破解“执行难”,建设“诚信攀枝花”。 开展“推公开、转作风、强执行、树公信”专项活动,主动协助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与银行、车管、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签订“点对点”共建协议,合力攻克“执行难”, 2013年,攀枝花中院获全省集中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先进。

      在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司法为民水平方面:开展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为主题的“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帮农民工兑付工资。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法律咨询、起诉立案、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注重发挥人民法庭解决基层民间纠纷的特殊优势,在全省率先将诉讼服务站建在每个人民法庭之上,着力打造司法为民“升级版”。 全市16个基层法庭在全省率先建成诉讼服务站,采取巡回立案、简易程序速裁办理等便民措施,实现诉讼服务全覆盖,受到省高院王海萍院长的充分肯定。积极探索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推进简案快审,在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建立“法官便民工作室”、“便民工作岗”107个,开展巡回审判,打造服务型法院、阳光型法院、效能型法院。东区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仁和区法院大河法庭庭长胡华元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和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称号。

      所获荣誉

      近年来,攀枝花中院共荣获多种“先进集体”103次,“先进个人”161人次。获个人三等功12人次。涌现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优秀廉政监察员”、“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国法院优秀庭审”等先进典型。

      2011年攀枝花中院荣获“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年度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先进单位”、 “年度群众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年度报告一等奖”等称号。2012年又获“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年度审判管理工作先进法院”、 “全省法院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期间信访维稳及安保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称号。2013年攀枝花中院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 “2013年度全省法院督查联络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综合一等奖”等称号。2014年攀枝花中院获”四川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枪支使用专项技能培训考核成绩优秀单位”、“全省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征文活动单位组织奖”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