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进入秋冬季为防范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通告:。
一、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 ,已被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有中毒的风险 ,
二、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 ,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敬老院等食堂及婚丧宴请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 ,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家庭、个人不要聚众、邀约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及自制泡酒!
五、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含有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膳食、泡酒等行为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特别是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方面知识的宣传 。
六、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进入秋冬季之前 ,做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
!提醒广大公众 ,在用餐中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将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草乌、附子等中药材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的功效 ,大多数情况用于非创伤性外用 。但其含乌头类生物碱 !毒性很大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 ,研究表明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 。3~5毫克即可致死!
误区:草乌、附子只要煮得好就不会中毒?,
云南民间有“草乌、附子虽然有毒,但只要煮得好 。食用后也不会中毒”的说法!市场君认为这种说法不可靠 ,草乌、附子有剧毒。煮食的标准和过程非常难于控制!普通老百姓在煮食过程中,常凭着经验和感觉进行。对于草乌、附子在煮食过程中的一些毒性的化学和物理变化根本不掌握!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煮得再好也可能会有毒 。目前民间传说的各种煮食方法!普遍都没有科学依据,均无法保证去除草乌、附子的毒性 。具有很高的中毒风险 !此外有的老百姓在煮食过程中,喜欢添加一些其他的中药材。认为这样药效更好!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草乌、附子如果与一些植物同用。可能使草乌、附子毒性更难以去除 !而加大中毒的风险 ,
食用草乌附子类药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主要是患者口舌、四肢或全身发麻、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甚至昏迷、面色苍白、心慌气短、心率减慢或紊乱、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或缩小、复视并出现幻觉等症状,
发现有食用草乌、附子中毒症状的患者 ,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催吐。之后大量饮用糖水利尿!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原标题:《德宏人注意 ,草乌附子煮得好就不中毒?错。别冒险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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