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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绍)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县政府卫生防病职能的公共卫生核心专业机构,集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为一体,旨在预防和控制危险因素、疾病、伤害和失能,提高全县人群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主要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内设科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管理、协调各科室工作,及时处理与解决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规范,实施科学化管理; 2、协助、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及全中心行政、业务科室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及信息反馈; 3、负责督办工作,督促检查上级部门布置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 4、负责文印室日常事务的管理;负责本中心文件的发文编号、打印、上报、发放、存档以及外来文件、挂号信件、报刊、邮件的签收、转送和登记工作,并根据中心领导的批示及时移送相关科室或人员传阅或办理; 5、负责本中心接待服务全面工作(包括内、外宾的接待和咨询),做好内外协调工作,遇到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当的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确保不误时、误事; 6、负责群众或客户的来信查看、来访接待、来电接听,根据客户诉求内容按照中心规定和《申诉与投诉处理程序》及时报中心相关领导和科室处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信息反馈; 7、负责掌管本中心行政印鉴,严格执行印鉴使用规定; 8、负责制定值班制度和落实值班人员,并组织实施;负责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以及交通安全管理、油料发放工作,保持车辆良好的运转状态; 9、负责管理本中心内卫生、容貌;负责督查全中心的安全保卫、保密、值班、职工出勤; 10、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政工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本中心党务、精神文明建设文件、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党组织的会议,负责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及信息反馈; 3、协助党支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考察工作; 4、协助中心党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工遵纪守法和爱岗敬业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本中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职工的政审、考核,办理职工的任免、奖惩、定级、晋升、退休和工资调整等事宜; 6、负责本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7、负责本中心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做好各种行政文书、质量文件、技术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销毁以及档案借阅登记工作; 8、负责制定党员、职工的政治学习计划和政治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本中心职工年度考核、医师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其证件管理工作; 10、负责本中心职工的宣传信息和专业论文的投稿登记与发表作品的收集管理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财科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财务和审计制度的拟订、实施和监督检查; 2、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预算指标和中心的业务收支情况,组织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定期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收入、支出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 4、负责进行成本核算与效益分析,开展增收节支,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5、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和重大设备、项目的招标,参与审查、拟定与中心有关的经济合同或协议; 6、负责对基建、安装、维修项目、设备物品采购、财产保险、有偿服务收费等实施全程审计监督,提出评价意见;建立和完善与中心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内控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7、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后勤保障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中心各种药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应急物资、化验试剂、仪器设备等物资的采购、验收、供应及其库房管理,并做好台帐登记。 2、对药品、仪器设备、器械、消耗性材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确定,收集相关信息及有关资质并做好记录。 3、负责本中心各种检测仪器、仪表的量值溯源,并对仪器设备实施标识管理;负责现场监测仪器的保管,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使用、检查、交接以及记录;并对各科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制定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并组织、督导相关科室实施。 5、负责建立本中心各种仪器设备台帐。 6、负责收集各种仪器设备信息资料,如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工商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检定证书、产品说明书、维修记录,及时建立和不断完善各种仪器设备档案。 7、负责本中心各种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8、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及其溯源,并做好验收工作。 9、参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引进论证、使用效益的考核评估。 10、负责预防接种门诊药房的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疫苗管理制度,做到帐物一致。 11、协助计财科进行半年一次的资产清资和全中心废旧物质的处置、保管工作。 12、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防疫科(挂应急办公室、疫情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工作。 2、负责全县法定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漏报调查,对辖区内传染病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检查其指导传染病管理工作,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信息交流。 3、负责提出防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组织调查、制订控制对策并组织实施。 4、全面负责疾病监测点工作,全面、系统收集、整理辖区内传染病的发病与死亡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研究流行因素、掌握流行规律,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和做好疫情预测预报、传染病防治;参与并组织指导各项防治措施落实,评价其效果。 5、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的信息管理和网络直报、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调查;及时做好月、年疫情的收集、统计、分析和疫情简报编印工作。 6、负责指导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分析疾病流行因素,提出控制措施。 7、负责重点传染病防治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对发生本辖区内的暴发疫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灾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调查、处置。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控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中心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内审员、质量监督员的管理。 2、负责本中心质量控制文件的起草、编号、登记和发放工作。 3、协助本中心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体系文件与技术规范的编审、修订、报批、宣传和实施;负责受控技术文件的确认。 4、对本中心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收集、汇总质量信息,定期评估、分析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督查不符合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5、负责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等技术信息的查询、订购、保管、发放、跟踪与更新控制,确保检测文件为最新有效版本。 6、协助中心领导和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评审和管理体系内审,负责联系外审及计量认证报批工作。 7、负责样品的接收与处置,检测报告的编制、打印、发放。 8、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比对试验、内控实验和能力验证;负责检测过程技术规范的管理。 9、负责新检测项目的申报和对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以及应用管理。 10、协助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调查、处理质量事故和质量申诉。 11、协助质量负责人制定本中心内部人员业务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艾滋病防制科

      1、根据上级年度工作要求,年初制定全县艾滋病防控工作方案、计划,年中、年末或任务结束时做好工作总结; 2、开展普及艾滋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治疗与关怀工作; 3、负责开展艾滋病疫情专报管理工作; 4、负责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医学管理,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追踪、随访管理工作; 5、负责完成全县艾滋病预防控制信息和监测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每年分析全县艾滋病的流行现状及规律,形成分析报告; 6、负责开展对下级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全县艾滋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7、提供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和艾滋病转介咨询服务; 8、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检验科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样品及预防性健康查体、职业性健康查体的检测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等有关标准、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为社会提供公正、可靠的检测数据。 2、开展各类微生物、病原学检测和血清学诊断及流行病学检测研究,为疾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全县外来妇女、在押人员、自愿咨询、外出务工等人员的HIV抗体检测工作。 4、负责菌(毒)种、毒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健全登记、保存档案。 5、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院感监测的检验工作。 6、承担传染病疫情爆发、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职业与化学中毒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工作。 7、负责在检样品的标识和管理。 8、负责标准物质的管理及检测仪器的维护、使用和自校准、比对;配合物质供应科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9、制订年度检测检验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监测管理程序组织实施。 10、负责各种检验记录单或表格清样的设计,经质量控制科审核后按照《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程序》组织实施。 11、负责各种样品检验资料收集、整理和原始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移交工作。 12、负责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方法,提出开展新项目可行性计划,不断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研究与检测。 13、负责落实内部质量控制、量具的计量溯源和检验能力管理等工作。 14、负责制定各种检验试剂、物品、仪器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向物质供应科提出申购申请;并协助物质供应科做好试剂及检验设备的验收工作。 15、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健康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分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展。 2、对全县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3、负责上级印制的健康教育材料分发,定期更换单位内健康教育橱窗,整理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4、负责中心重大活动和卫生宣传的摄影、摄像,并按宣传图片内容做好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中心信息宣传工作,做好卫生宣传资料与其他宣传报道材料的采编和健康教育材料的研发、制作。 6、积极倡导并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活动。 7、收集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数据,及时汇总上报。 8、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健康体检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查体,按本中心规定及时做好查体表的转交工作。 2、负责厂矿企事业单位接害人员的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应客观、真实。 3、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为制订学生常见病防治规划和各项防治政策提供科学数据。 4、负责全县外出打工、教师资格认证及大中专学生招生的健康查体,并出具相应体检证明。 5、严格按照本中心规定和查体项目认真做好各种查体、登记工作,做到体检项目齐全,体检表填写规范、检查报告及时、无缺项(包括:既往史、检查时间、症状与体征、检查结果、检查医师与主检医师签名等),诊断或检查结论明确,对健康检查结果负责。 6、认真做好各种医疗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养护,保障检查设备正常使用。 7、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慢病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慢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计划、方案。 2、负责全县慢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调查及防控技术指导和培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3、负责全县慢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病情及疫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为制定防控方案或规划提供依据。 4、负责慢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达标的自我考核,积极迎接上级评审验收。 5、负责全县慢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 6、负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培训。 7、负责指导各乡镇或单位开展上级规定的慢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监测,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 8、负责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动态管理技术支持、收集上报信息。 9、开展慢病行为干预,定期开展慢病社区诊断。 10 、负责做好寄生虫病预警信息的调查核实,指导乡镇开展疫点调查处置。 11、按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免疫规划科(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制定全县年度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负责对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其开展免疫规划工作。 3、掌握全县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流行现状,做好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 4、掌握全县流动儿童分布以及免疫状况,指导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做好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 5、制订全县疫苗使用、分配计划,督查并掌握各预防接种单位疫苗使用情况。 6、指导和参与全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要求。 8、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接种及相关传染病防控知识。 9、收集免疫规划相关资料,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0、制定年度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11、提供指定辖区内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负责南关、东关、连桥社区中城中村以外的适龄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12、对辖区常住儿童及居住3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接种档案,预防接种信息及时录入电脑。 13、狂犬病预防服务:规范处置伤口,接种人用狂犬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做好相应资料登记和报表工作。 14、对县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入学(入托)青少年及儿童提供核卡验证查漏补种服务。 15、成人生物制品接种服务:主要负责成人乙肝疫苗、甲肝疫苗、流感疫苗、23价肺炎疫苗、乙肝免疫球蛋白等疫苗接种。 16、制订一、二类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的需求计划,做好一类疫苗领发、存放管理,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17、严格执行一二类疫苗分类登记制度,公开二类疫苗收费标准。 18、认真执行预防接种现场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操作规程》,落实“三查七核对”,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19、积极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卫生宣传与咨询,履行疫苗接种前告知义务。 20、及时收集各类疫苗接种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及时上报各种预防接种报表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资料。 21、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本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皮防科(皮肤病性病防治门诊)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卫生部门防治工作规划和意见,负责制定本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价; 2、负责麻风病性病的防治、业务培训和宣传,有计划地开展麻风病性病监测工作; 3、负责全县麻风病的诊断、治疗、定期复查和随访工作; 4、负责全县麻风病、性病疫情的信息管理和网络直报、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各医疗机构麻风病、性病疫情报告质量的核查与督导;及时做好季度、年度疫情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和指导基层专业人员开展麻风病、性病查治和管理,并做好疫情登记报告、防治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麻风病村管理,保障病人的医疗、生活及时到位,保证病人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7、负责全县的皮肤病、性病预防、诊断及治疗工作; 8、认真执行本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医疗操作规程,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9、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以及抗菌药物与麻醉药品使用有关规定,对病员要认真检查,作好病历记录,做到正确诊断,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对疑难病症要及时进行会诊; 10、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与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做好门诊部的消毒隔离,防止院内感染; 11、积极开展科研项目,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充分运用先进理论和业务技术指导临床实践; 12、医务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坚守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13、广泛开展皮肤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14、负责皮肤性传染病、性传播疾病及麻风病病人的登记、统计和疫情上报工作; 15、完成执行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制稽查科工作职责

      1、在中心主任及卫生监督局领导下,负责管理、协调卫生监督1-7科的行政与业务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做好县卫生局、县纠风办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和相应数据信息的报告工作。 2、协助本中心、卫生监督局组织召开科室负责人办公会议及全体卫生监督人员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及信息反馈。 3、负责落实卫生监督局监督各项监测活动的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监测各项工作程序和规范,实施科学化管理,确保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有序运行。 4、负责拟定卫生监督局业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治理、上级指令性任务、重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并组织计划实施和业务工作的考核检查。 5、负责卫生执法稽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局各监督科室及其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工作质量(监督文书、档案、监测与抽样质量和卫生许可程序等)、职业道德、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的调研、考核和稽查。 6、负责制定监督局内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计划,经质量控制科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7、负责编制监督科室全年采样检测计划,经质量控制科核准,报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收集、分析、汇总卫生监督科室各项监督监测数据与信息(包括行业基本情况、卫生许可、卫生处罚、工作计划、总结等),并按时做好上报和归档工作。 9、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卫生行政执法案件的研究和涉及公共卫生监督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10、负责卫生监督处罚的审核和报批,参与处罚案件合议,拟定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意见。 11、负责群众投诉与抱怨案件的调查处理,按照《申诉与投诉处理程序》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报送工作。 12、负责并参与监督局各科室委托检验合同和非标准检验方法使用的评审,把好质量关;并负责向质量控制科提出审核申请。 13、负责卫生监督文书的使用管理,对监督科室的各类监督监测文书进行统一发放、登记、编号及加盖公章,严把文书使用质量关。 14、完成本中心及监督局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职业卫生科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有害作业场所、射线装置防护的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指导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厂矿企业内公共场所、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测和卫生技术指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档案。 3、负责受理厂矿企业内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等行业的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核、现场卫生审查;并组织和督导其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 4、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规定,组织有害因素作业单位、放射工作单位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5、对发现疑似、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职业病病人,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6、负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对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7、承担厂矿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8、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进行监督调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9、负责职业卫生各种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归档,按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报表工作。 10、负责落实检测计划和检测活动各项质量控制工作。 11、负责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放射工作场所等环境中噪声、照度、微小气候、射线等物理性有害因素现场监测结果的评价和检测报告底稿的编制、复核;负责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尘、毒检测结果评价和复核工作。 12、完成中心及卫生监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1、承担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许可工作。 2、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查体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许可工作;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食物中毒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监测工作; 6、承担中心及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卫生科工作职责

      1、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2、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等方面的卫生和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3、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4、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地方病动态; 5、制定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6、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7、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消杀感染科工作职责

      1、制定并实施全县消毒与感染控制以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划、技术方案,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组织开展全县病媒生物的种类及分布调查及重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做好病媒生物的预测预报,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卫生杀虫剂和灭鼠剂。 3、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等需要消毒的场所和单位进行卫生监督;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等需要消毒的场所和单位的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上级完成消毒产品抽检任务。 4、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疫源地消毒质量监测、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等。 5、负责全县消毒与感染控制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6、负责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服务、咨询和消杀灭药品、器械的销售工作。 7、建立健全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管理档案。

      医疗机构监督科工作职责 1、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创优环境,服务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工作认真,处事公平、公正,为群众及医疗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行为; 3、做好非法行医、非法义诊的举报和来访工作,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4、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5、建立并完善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6、协助基妇科指导好全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及乡村医生的全行业管理; 7、协助县卫生局基妇科抓好对全县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以及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 8、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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