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区残联2002年从民政局的一个科室升格为独立的副县级单位,编制总数4名。2007年7月地区编办同意设立办公室和综合部为内设副科级行政机构,增加2名行政编制。2007年7月地区编办同意设立山南地区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地区残联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历史沿革
2011年3月地委批准成立残联党组。2011年地区编办批准山南地区残联增加行政编制3名。同时,同意各县设立残疾人联合会,为县民政局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机构。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属独立的副县级(参公)单位、下设办公室、综合科、教育就业科3个正科级行政机构和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2个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4山南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地区残联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文件调整,地区残联共核定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5名;核定理事长、副理事长职数3名(副县1名、正科2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正科3名、副科3名);核定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4名(正科2名、副科2名)。
2016年山南市成立,我单位收到西藏山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直部门机构编制的通知》文件,收回市残联机关1名行政编制,经同市编办核实收回的1名行政编制为副科级领导职数(教育就业科副科职数)。目前我单位实际编制为1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5名;核定理事长、副理事长职数3名(副县1名、正科2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3名、副科2名);核定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4名(正科2名、副科2名)。
目前,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是独立的副县级(参公)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和教育就业科三个正科级行政科室;下设两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山南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山南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山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共有职工28人,其中:在职正式人员16人,(行政9人、事业7人、籍贯在区外人数7人,籍贯在区内人数9人),退休4人、公益性岗位12人。
主要职能
(一)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素质,发挥潜能。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弘扬人道主义,沟通政府和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四)开展残疾人扶贫、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指导和管理基层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培训培养基层残疾人工作者。
(八)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