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2019年已经来到最后一个月,又有一批新变化将影响你我生活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正式实施;食品、药品、疫苗更有保障;携号转网遇到这些问题可投诉…… !
快来看看这些12月新规,为2019年画下圆满的句号。
住建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 ,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 !
今年11月包括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兰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局集团公司、南宁局集团公司等 ,均发布消息称 。自12月1日起!对所属高铁动车组列车执行票价优化调整,最大折扣幅度5.5折 。总体上是有升有降!
工信部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不得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不得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 ,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等 。
据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电信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实体渠道全面实施人像比对技术措施。人像比对一致后方可办理入网手续 !
,此外要求电信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起通过自有营业厅向用户提供查询名下手机号码的服务 ,对用户提出存在异议的手机号码应立即组织核查和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
疫苗管理法对疫苗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严厉处罚,明确疫苗犯罪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规定了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50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0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进口境外药品不算“假药”,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十五倍到三十倍 。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也就是最低罚款一百五十万元,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 。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
从境外进口药品 ,即使在国外已经合法上市。也必须要经过批准!不过未经批准进口境外药品,虽然仍是违法的。但不再以“假药”论处!对于进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 ,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补充规定了随机监督检查、异地监督检查等监管手段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并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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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保健食品备案产品辅料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对人体不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以掩盖产品腐败变质为目的;,
不以掩盖产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不降低产品本身的保健功能和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产品中的使用量;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及有关规定 ,
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
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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