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索赔的恶意投诉将不予受理,这一新规实施前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一份司法判决提前加码打击职业索赔现象 !12月12日 ,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显示: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不受理职业索赔人郭某的投诉被起诉后 。法院驳回郭某起诉!理由是其非因生活需要购买商品,不享有普通消费者权利。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此前10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明确不予受理职业索赔的恶意投诉 。这也意味着以“打假”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 !上述案例系《办法》正式实施前 ,国内首起公开驳回职业索赔人行政起诉的判决 。
职业索赔人网购后起诉商家索赔被驳回,
案情显示2018年4月18日 ,郭某在某公司网店购买6个执法助手记录仪。总价款为4680元 !4天后其在网上又购买5个其他品牌的记录仪 ,此后郭某联系某公司客服人员 。对方告知其所售产品品牌是“A品牌”!可以退货退款 ,郭某则表示“使用了”。郭某认为某公司网店标示的品牌与实际交付的产品并非同一品牌!该行为构成欺诈销售,遂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由将某公司和某电商平台诉至深圳市龙岗区法院 。在诉求里郭某不仅请求法院判令某公司退还货款!还要求支付赔偿金,并由电商平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认为郭某没有证据证明购买案涉商品系基于消费目的 !且购买6个执法记录仪用于同一辆车使用不符合常理 ,在其购买商品后。某公司客服已告知可以退货退款!不存在故意欺诈行为,最终龙岗区法院仅支持郭某退还货款的诉求。未支持支付赔偿金等诉讼!并要求其将购买的记录仪退回 ,郭某不服龙岗区法院判决提起上诉后。深圳市中院驳回其上诉 !维持原判
专访“打假第一人”王海:打假路越来越难走 ,希望尽早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大多数 90 后而言是个陌生的名字,
但这个中国 " 打假第一人 " ,
曾是全国不少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
同样显得 " 隐身 " 的 ,
。一窥中国消费维权这些年的变化,
王海认为20 多年一路走来 ,从本质上来说 。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没有太多进步 !市场方面制假售假的方式更加隐蔽,各行各业依旧有不少假货。
他觉得打假已经越来越难做,一方面造假变得更加隐蔽。他们取证难目前他们大多数采取的方式是先购买!然后进行鉴定分析,再大量购入后进行索赔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直接派卧底进入工厂打入取证 !这种线索获得一般来自于厂家内部或者竞争对手 ,
职业打假遭遇“滑铁卢”杭州驳回消费者名义诉讼你买到假怎么办?_黑龙江食品流通许可证续签
" 普通消费者要维权有困难 ,某些鉴定公司和大企业是战略合作伙伴。有的鉴定中心根本不给普通消费者做鉴定或者出具假的鉴定报告!" 王海称 ,他们这种职业打假的公司自然也得不到准确的鉴定报告 。
王海还说一些电商平台直接将职业打假人拉入黑名单,凡是职业打假人下单都不会发货 。甚至一些与王海同名的消费者也受牵连!网购电商平台兴起后,王海在此布局 。据媒体报道早在 2015 年 !王海每年打假成本就有 400 多万 ,索赔金额千万。其中三分之一押在了电商上 !
,在另一方面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模式不是很受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和法院的支持,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2018 年!与王海本人有关的诉讼为 25 起,其中 16 起王海均败诉 。其余为胜诉或者王海撤诉或者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裁定 !有的法院在判决书中 ,认为王海在第一次购买了相关商品后 。第二次再次大量购入!第一次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但后续行为不能认定 。
早在 2016 年,当时的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 征求意见稿 ) 》 。其中规定" 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这条规定被解读为职业打假不再受法院保护,虽然这个条例并未最终实施 。但有时也被一些法院所引用!
2017 年 ,最高法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 5990 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称:" 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 。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这被外界解读为法律不再支持职业打假的牟利行为,
王海说为了控制成本,他的打假团队从鼎盛时期的数百人已经只剩下不到 30 人。他目前主营北京的公司!其他几个公司都处于基本维持的状态,
按照王海的计划 ,今年他们团队将主要聚焦食药品领域造假和传销、违规直销等领域。" 计划花费 100 万左右购假 "!(编辑桂花在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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