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 。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 。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xls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pdf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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