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在一家超市买了2袋珍珠米 ,单价为75元/袋。后发现该商品没有配料表 !吴先生认为包装后的大米按分类属于预包装食品 ,厂家应该进行相应的标志。于是吴先生投诉至消协北下关分会 !要求超市退货并且支付赔偿款,
而超市却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大米为单一食品。无任何添加物质!无需标注配料表,以往也都是这样卖给顾客。并没有人提出异议 !且超市具有生产、销售食品的相关资格证书 ,经营者为其办理退货并给予400元的赔偿 。退赔款共计550元 !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流通许可证代办费用怎么办 ,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标识含混不清 退赔于法有据_食品流通许可证代办费用怎么办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条件怎么办。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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