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机关单位法人。
实施主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市级
权限划分:分条件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内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之外的食品经营者的许可申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各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的许可申请。
对应区级事项单位:宝山区食药局;嘉定区食药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详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大厅-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各区食药监管局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地址。
咨询电话: 详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大厅-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各区食药监管局行政许可受理部门电话。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 详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大厅-服务指南-办事须知。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12345或(010)12331
投诉电话:12345或12331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经营场所的具体位置(如方位图)(原件1份); 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原件1份);操作流程(原件1份)。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6、特殊情况材料(1.自酿啤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2.生鲜乳及制品的经营者,提供与生鲜乳收购站签订的采供货协议,及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证明和生鲜乳检验合格证明。3 食堂的经营场所与主体资质标示地址不一致的,应提供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4.没有条件设置检验室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提交相关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5.中央厨房的制度清单还应包括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食品检验制度,以及产品品种清单。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7、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 补正 受理 审查 (初审,复审,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实地勘察,专家评审) 决定 制作行政文书 告知/送达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12345或12331
结果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
副本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物流快递:否
上海随缘企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代办。欢迎来电咨询021-56675360。

以上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许可证办理网为您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21-5667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