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案号:(2018)粤01刑初110号 ,
二审案号:(2018)粤刑终1411号 ,
被告人涂某在淘宝网上开设书店销售书籍,2017年涂某某通过台湾人陈某(另案处理)在台湾订购成人漫画书1000余册。并由张某运输到被告人涂某提供的收货地址!陈某购买好被告人涂某选定的成人漫画书后,装入十个纸皮箱交由台北A公司运输至大陆。该公司空运至香港!辗转经由B货代公司(另案处理)、最终由C报关公司以“少儿漫画书”名义申报进口,经鉴定申报进口的1326本“少儿漫画书”为淫秽物品。经侦查实验计算出被告人涂某向台湾订购的十箱成人漫画书最低重量为286174克、最低容量为1215本!
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涂某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扣押的1326本淫秽书籍予以没收 ,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认定_西藏如何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在本案中辩护人辩称被查扣的1326本涉嫌淫秽数据中,无法确认是涂某所购买的 。且具体数目无法确定 !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海关进口的报关单等相应单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环环相扣,经过侦查实验和鉴定最终认定涂某的漫画数量最少有1215本。因为不予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在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对于走私1215本淫秽书籍的入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刑法第152条认定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认定_西藏如何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客体上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社会管理秩序 。走私犯罪对象为淫秽物品 !刑法将淫秽物品进行了具体的定性,即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以及其他淫秽物品 。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 ,逃避海关监管走私上述被定性为“淫秽物品”的有关影片、录像带、图片等物品的行为。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维护社会治安的需求 ,国家关于“淫秽物品”发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章第九节针对淫秽物品进行了规制;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以及海关总署《关于查禁淫秽物品进出口的实施办法》 !在国家的严防禁令下 ,行为人通过采取隐匿、夹藏、虚报伪装欺瞒海关检查或者绕关逃避海关的监管 。甚至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运输!本案中系通过伪装的方式进行,即以“少儿漫画书”的品名伪装其为淫秽书籍的事实。因此涂某客观方面构成违反海关等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 ,从事走私淫秽书籍的行为。
!另若行为人认为其没有具体参与到走私淫秽物品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从而主张不够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若行为人直接向走私淫秽物品的人购买或者与走私淫秽物品的人通谋 !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等方便的以走私淫秽物品罪论处 ,
主体上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主体系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本案中涂某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犯罪主体 。
主观方面上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且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目的 ,如果行为人对在走私普通货物过程中对其涉及到的淫秽物品并不明知 。虽然客观上具有将淫秽物品运输入境但是因其不具有走私淫秽物品的主观故意 !更无牟利或者传播的意图的主观情况下 ,法院会采纳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辩护意见((2019)闽09刑初18号)。具体来说牟利的目的系走私淫秽物品入境系为了出卖、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在本案中涂某为了赚取差价 ,而从事的走私淫秽物品的行为 。获得了非法利益!另传播系指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意图是在社会上进行扩散,相对传播而言 。如果行为人为个人使用夹带少量的淫秽物品入境!虽然是故意携带 ,但其系个人自用没有牟利或者传播目的 。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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