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药品经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企业下发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警提示 。
一、药品经营企业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决落实药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
二、药品经营企业自即日起,不得随意涨价。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医疗器械!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和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三、药品经营企业要确保经营产品质量安全 ,做到防治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渠道合法、票据规范。严禁销售假劣药品、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 !
四、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药品销售管理,认真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遇有感冒发热症状的患者 !主动引导其立即到大型医疗机构就诊 ,
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 !将公开曝光
二、农贸市场禁止在销售场所圈养宰杀活禽 ,
。三、农贸市场和超市禁止收购和销售野生动物,
四、农贸市场和超市销售肉及肉制品的经营单位 ,采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农贸市场和超市加强卫生管理,每天要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六、农贸市场和超市发现员工有头晕、恶心、发热、乏力、咽喉肿痛的症状 ,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每天要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 !避免带病上岗,
七、在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显著位置 ,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症状提示牌 。遇到消费者有头晕、恶心、发热、乏力、咽喉肿痛等症状的 !提示入院就诊,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消费者发现食品流通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 ,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
,一、禁止收购、加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活体动物,对肉及肉制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官宣:药品经营、食品流通、餐饮企业..._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挂失
二、禁止餐饮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 ,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加工制作食品和服务人员应戴口罩 ,每天及时更换。
!四、每天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头晕、恶心、发热、流鼻涕、咽喉肿痛的。责令立即停止工作 !及时就诊节后重返岗位的员工要进行体温检测 ,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
五、加强食品加工区和就餐场所的卫生管理 ,定期对食品加工区、就餐场所和电梯间的清洗、消毒、通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六、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要配备洗手消毒设施 ,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 !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同时提示消费者就餐前洗手 。
七、就餐场所设立新型冠壮病毒发病症状提示牌 ,提示消费者有头晕、恶心、发热、流鼻涕、咽喉肿痛等症状的。应及时就近就诊 !自觉取消聚餐活动,
八、各餐饮企业要主动自我排查,教育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发现本店从业人员出现病毒感染的 !及时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春节期间 ,对主动取消预订家宴活动的消费者 。餐饮企业要如数退还定金!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类似投诉举报的,其行为记录信用档案 。对情节严重的 !将依法严厉查处 ,
(供稿: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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